国家医保局: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3省开展试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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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破题!
2021年5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,标志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入新阶段。
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指导河北唐山、江苏苏州、福建厦门、江西赣州、四川乐山等5个城市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。
两年多来,首批5个试点城市充分吸收“三明医改”核心经验,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、分类管理、动态调整、监测评估等重要机制进行改革试点。
2024-03-21